2001年11月10日和11日,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世界贸易组织第4次部长级会议分别作出了批准中国和“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”加入WTO的决议。[1]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WTO的成员,2002年1月1日,我国台湾地区也正式成为WTO的成员。
[1] Accession of The People's Republic of China, Decision of 10 November 2001, WT/L/432,23 November 2001; Accession of The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,Penghu, Kinmen and Matsu, Decision of 11 November 2001, WT/L/433,23 November 2001.
第二节 中国加入WTO的基本法律文件
中国加入WTO的法律文件包括四个独立的部分。(1)中国大陆的法律文件,包括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决定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》及其附件、《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》;(2)台湾地区单独关税区的法律文件,包括《关于台湾、澎湖、金门、马祖单独关税区加入的决定》、《台湾、澎湖、金门、马祖单独关税区加入议定书》、《台湾、澎湖、金门、马祖单独关税区加入工作组报告》;(3)香港加入关贸总协定的法律文件,包括关税和服务承诺清单;(4)澳门加入关贸总协定的法律文件,包括关税和服务承诺清单。这四部分文件与WTO协定及其附件一起构成了中国在WTO多边贸易体制权利和义务的基础。